全市总人口490万人,其中非农业人口120万人,农业人口368.4万人。市区人口90.09万人,人口自然增长率4.9%。
平顶山市37个民族,其中人数较多的是汉、回、满、蒙古等几个民族。汉族人口所占比例最大,其次为回族。少数民族人口在地域分布上具有大分散、小集中的特点。回族在各县(市)区均有分布,以叶县为多,已超过10000人;满族各县(市)区均有分布,其中叶县超过1000人;蒙古族各县(市)区均有分布,超过1000人的有叶县、湛河区,其中湛河区北渡乡荆山村聚居人口最多,也是平顶山市蒙古族的历史发祥地。
2005年末,全市有少数民族乡2个,少数民族聚居村31个。全市少数民族人口68350人。
平顶山市传布的宗教有基督教、伊斯兰教、天主教、佛教、道教5种。2004年末,全市信仰基督教的总人数15.46万人,有活动场所293处。信仰伊斯兰教的总人数5.31万人,有清真寺64坊。天主教教徒0.10万人,活动场所1处。信仰佛教的信徒10.4万人,有寺院55处。道教,全市共有道场77处,有道教信徒10.4万人。